陈海滨:关于垃圾分类工作基本态势的几点认知

浏览量:0      上传更新:2025-04-17

转自:中国城乡环卫网

3月28日,由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主办,中环协垃圾分类专业委员会、中环协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中城院(北京)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南宁建宁水务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办的"2025年垃圾分类(南宁)论坛"在南宁饭店隆重召开。

会上,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副会长、华中科技大学教授陈海滨分享了《关于垃圾分类工作基本态势的几点认知 》。

在环保领域,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性日益凸显。陈海滨教授凭借其 40 多年环卫工作经验,其中 20 多年专注于垃圾分类的实践积累,为我们带来了关于垃圾分类工作全面且深入的解读。这一解读不仅基于理论研究,更融入了大量实际案例,干货满满,对推动垃圾分类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一、垃圾分类工作的现状:逐步常态化

1. 历程回顾

陈海滨教授指出,垃圾分类工作自2017年《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发布以来,已经取得了长足进展。这一方案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垃圾分类工作的正式启动。随后,202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修订,更是将垃圾分类制度上升到了法律层面。近年来,全国多个省市相继出台了垃圾分类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分类体系初步构建。

2. 成绩与不足

目前,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居民小区垃圾分类覆盖率已达到92.6%,分类习惯开始养成。然而,陈海滨教授也坦言,垃圾分类工作仍存在诸多问题。工作进度整体减缓、规模部分收缩,部分地区甚至出现了倒退现象。这既有疫情等客观因素的影响,也有思想认识和工作方法上的不足。

3. 逐步常态化

尽管面临诸多挑战,但陈海滨教授认为,垃圾分类工作正逐步走向常态化。从“做没做”到“好不好”,表面现象是降温、降调、减速,但本质上却是稳步推进、持续发力。

二、几件大事的深刻影响

1.宁波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现场会

2024年5月22日,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的宁波会议对垃圾分类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会议强调要在回收利用上下功夫,优化分类方式、标准、要求,提高群众参与积极性;要强化科技赋能,促进垃圾就地就近处理;要抓好示范创建和县级市试点,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典型案例。

2. 《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

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的《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旨在精简文件、会议,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为基层工作减负。陈海滨教授指出,这一规定与垃圾分类工作没有必然联系,垃圾分类工作的推进不应受到基层减负政策的影响。

3.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办法》的修订

2025年1月,住房城乡建设部修订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办法》。新办法在文件形式和内容上进行了精简,评估细则也有所调整。陈海滨教授认为,这些调整旨在进一步优化、细化评估工作,适当为地方减负。

三、几点认知与建议

1. 层级与定位

陈海滨教授强调,垃圾分类是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中的一件“关键小事”,涉及千家万户、各行各业。因此,在推进垃圾分类工作时,应理顺其与国民经济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关系,保持合适的力度与速度。

2. 重点与难点

垃圾分类体系的四个环节中,重点是分类投放和分类处理,难点则是分类投放。由于垃圾分类事务具有显著的社会性和双重复杂性(主体复杂性和客体复杂性),因此必须精准施策、攻坚克难。

3. 态度与量化

陈海滨教授指出,实际工作中存在态度不端正、责任心不强的问题。他强调,要用心做事、认真做事,将工作任务具体化、考评指标数值化、绩效考评动态化。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垃圾分类工作的有效推进。

4. 成本与长效机制

成本是垃圾分类工作长期运营的必要条件,也是长效机制的核心要素。因此,必须完善、细化成本核算,分别测算垃圾分类的各种直接和间接经济效益。同时,还要探索低成本、高效率的垃圾分类处理模式。


陈海滨教授最后强调,垃圾分类工作不能取消、不能停顿、也不能应付。要以更坚定的信心、更执著的精神、更务实的态度、更具针对性、更易操作的方法,“用心用情”继续做下去。只有这样,才能推动我国垃圾分类工作不断迈上新的台阶。

0755-82435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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